|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梁山县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按照《梁山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4~2006年度,个人或集体在县域内实施科技项目、取得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报。 (一)研究、开发或者集成高新技术使之产业化,且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传统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产业进行创新性的改革,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三)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先进应用技术,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研究成果获得专利及在专利开发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五)在较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省内外新技术,整体上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的; (六)在社会公益性领域研究、开发出具有市内领先水平的医药、卫生、环保、人口与计划生育、计量、标准、档案等公共技术,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 (七)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八)打造名牌企业,创造名牌产品的; (九)创办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无主管部门者可直接向县科技局上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梁山县科技局网站(www.sdlskj.com.cn)下载《梁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电子版,按要求认真填写,然后打印纸质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二份,一律为A4本竖装,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有关部门接通知后,抓紧落实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并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做好审报工作。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联系。
4、联系电话:7321185 联 系 人:刘 涛
2007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