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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梁科领发〔2005〕2号
关于对专利申请实施资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社会各界的专利意识,促进我县专利工作的开展,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形势,经县科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三项经费,对我县个人专利申请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条件
1、梁山县域内常住居民、专利申请日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非职务专利申请人,为本次专利申请资助对象。
2、必须是在山东省辖区内或直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
二、资助标准
发明专利资助6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资助3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资助200元/件。
三、办理资助的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办理资助时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交费发票、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时间要求:专利申请人应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三个月内持上述材料到县科学技术局领取资助,超过三个月的不再办理。
联 系 人:县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科 周春玲
联系电话:7321185
二○○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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